
1、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3、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4、第十七条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医疗性质;确需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医疗性质的,应当经举办该医疗机构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遵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长期从事历史教学工作,CCTV—10《百家讲坛》栏目主讲人之一。其主讲“正说清代名臣”系列(和_、纪晓岚、刘墉等)激情澎湃、诙谐幽默、设问解疑、鞭辟入里,极受欢迎,收视率屡创新高,成为亿万观众热捧的超级学术明星,被誉为《百家讲坛》“十大名嘴”中的“最另类”。
地理中国精编-1 10:44 欣赏 10:49 真相特别节目 11:47 百家讲坛:王朝名称有讲究之秦 主讲人简介: 张一清,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副研究员,所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语言学会会员。研究方向为语言教学与测试。
中国中药协会下属的分支机构包括多个专业委员会,如中药新技术专业委员会、石斛专业委员会、中药材市场专业委员会和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成立于不同的年份,旨在推动中药行业技术发展、规范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和国际化交流。
成立的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市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场专委会)是中国中药协会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药协会章程》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全国中药材市场行业社会团体组织。
该组织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是中国唯一一家全国性的中药行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也是中国唯一一家全国性的中药行业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85年,总部位于北京,拥有广泛的会员群体,包括中药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监管部门等。
会长:房书亭,负责协会的全面领导工作。常务副会长:吴宪,担任中国药材公司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他在协会中的角色也非常重要。名誉会长:张洪魁,为协会带来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声望。执行副会长:王瑛,协助会长进行日常管理和决策。
中国中药协会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的,在国内代表中药行业的权威社团法人组织,于2000年12月18日经民政部(民社登[2000]2号)批准成立。
作为我国中药饮片行业的社会团体组织,本会秉持自律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其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在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的指导下,紧密跟随中国中药协会的步伐,致力于为中药饮片行业提供服务,保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它的使命是推动中药饮片行业的规范化进程,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1、要定期召开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xx年—20xx年。各省于20xx年4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2、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精神,为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利用中医药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3、组织中医药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展览、中医药知识竞赛、中医药体验活动等形式,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和体验中医药文化。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在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发布中医药相关信息和文化活动,让学生更加便捷地了解和学习中医药。
1、中医药工作总结1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事业,我院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积极开展了中医药工作,现将我院中医药工作总结如下: 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 (一)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诊疗情况。 中医科门诊:中医医师2人。 进一步完善了中医门诊工作。 设有专门中医科,并有专门的门诊登记。
2、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针灸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五)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开展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加强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3、中医药工作总结1 根据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要求,为了推进医院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医院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了基层中医院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4、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事业,我院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积极开展了中医药工作,现将我院中医药工作总结如下: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 (一)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诊疗情况;中医科:主治医师1名,医师1名 进一步完善了中医门诊工作,开展了中医针灸理疗科。
5、现就中医药技术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取得的成绩 全县有中医药技术人员113名,其中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卫生技术人员47人(其中包括参加市级培训11人),村卫生室中医卫生技术人员66人。按计划应培训113人,实际培训109人,培训率为96%。
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以上规定自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敬请各地卫生厅局和中医药管理局遵照执行。
《细则(2012年版)》是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是各地开展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中医医院加强自我监管的重要参考工具。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细则(2012年版)》要求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不得对《细则(2012年版)》自行调整。
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沟通交流。附件包括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三级民族医医院的详细评审标准,具体内容并未在通知中详述,具体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查阅。该通知的发布日期为2012年5月28日,标志着对于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的新一轮规范和指导开始实施。
通知中详细列出了《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以及《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的具体内容,这些文件可供医疗机构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获取。
通知附件提供了三个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指标文件,分别是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三级民族医医院的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具体内容未在文中详述,具体可参考附件内容。最后,这份通知的发布日期为2012年5月28日,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评审体系的重要举措。